四川文理学院特殊教育专业
一. 专业简介
本专业开办于2011年,2018年获批公费师范生专业,是四川省目前仅有的4个特殊教育本科专业之一。现有专任教师7人,其中教授2人,讲师5人,博士(含在读博士)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人,达州英才计划“文教卫生菁英人才”1人,校级学术带头人2人。近五年来,本专业教师主持完成国家社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市(厅)级科研项目20余项;获得四川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达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共10项等,主持完成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1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5项;立项建设校级一流课程2门,2名教师分别获得省、校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一、三等奖共3项。
本专业现建有特殊教育综合实训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微格教学实验室等实训教室,建立了达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达州市通川区第一小学校等一大批的教育实践基地,为四川省培养了一大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管理工作者。
二. 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恪守“培养卓越教师、服务基础教育”的育人使命,立足川东、面向四川、辐射西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师德师风优良、教育情怀深厚、扎实掌握特殊教育实践所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一定的康复训练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发展能力和合作创新意识,能够胜任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学校、康复训练机构等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康复训练等工作的骨干教师与管理工作者。学生毕业5年左右的专业发展预期如下:
培养目标1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依法执教,热爱特殊教育教学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培养目标2
具有较为扎实的特殊教育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科学规范评估学生发展水平和特殊教育需要,能全面把握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具有较强的特殊教育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能力,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具有特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具备结合课程内容开展相关的康复训练活动的能力。
培养目标3
具备德育为先的理念,能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独立开展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安全教育等育人工作。能够组织和指导特殊教育学校班团队、兴趣小组活动,能够结合教学和康复训练等开展学科育人和综合育人活动
培养目标4
具备终身学习理念和专业发展意识,能够结合国内外特殊教育发展趋势和个人专业特长进行专业发展规划,能够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特殊教育教学问题,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沟通能力,实现持续发展,成为专业骨干教师,管理工作者等。
三. 毕业要求
(一)践行师德
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 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1.1师德认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熟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规。
1.2实践体验。能在专业学习、教育实践、社会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从教意识,树立做“四有”好老师的职业理想。
2. 教育情怀
具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意愿,认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积极的情感、正确的价值观和残疾人观、特殊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做学生健康成长、适应并融入社会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1职业认同。具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意愿,理解特殊教育对于特殊儿童发展的价值,熟悉特殊教育教师职责与工作特点,认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
2.2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教师观、残疾人观,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人文底蕴与科学素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2.3 以生为本。树立正确的特殊儿童发展观,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富有爱心、责任心,对工作细心、耐心,乐于为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学会教学
3. 专业知识
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所教学科知识体系或不同障碍类型教育和康复的基本内容、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与所教学科或所服务障碍类型相关的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和社会生活的联系;了解学习科学相关知识。
3.1 基础理论。理解特殊教育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熟悉中外特殊教育发展历史,了解学校科学相关知识。
3.2学科知识。理解所教学科知识体系或不同障碍类型教育和康复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了解与所教学科或所服务障碍类型相关的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和社会生活的联系。
4. 教学能力
运用合适的评估工具和方法来评估学生特殊教育需要。针对特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结合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能结合课程内容开展相关的康复训练,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4.1 教学素质。了解特殊儿童认知特点与学习心理,熟悉特殊教育课堂教学基本原理和策略,掌握“三字一话”等教师基本技能,评估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特殊教育需要。
4.2 教学能力。根据特殊儿童身心特点并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和教学活动方案,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等开展教学、康复训练活动,具备初步的教学能力。
4.3 教研能力。掌握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能够针对特殊教育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三)学会育人
5. 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和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的组织与指导。了解积极行为支持等管理策略,能够处理特殊儿童的常见行为问题。
5.1育德意识。 了解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工作原理和方法,以及中小学生价值观形成特点,树立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的理念。
5.2班级管理。 掌握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与方法,了解积极行为支持等管理策略,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协助班主任工作,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的组织与指导。
6. 综合育人
了解所教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学科的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教学及康复训练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有组织主题教育和班团队、兴趣小组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的初步体验。
6.1学科育人。了解所教学生身心发展及养成教育的基本规律,理解所教学科的育人家长,初步掌握科学育人的方法,能结合教学及康复训练进行育人活动。
6.2 活动育人。了解学校文化育人、教育活动育人的内涵与方法,参与学校主题教育和班团队活动等,获得学校文化育人、教育活动育人的积极体验。
(四) 学会发展
7.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的意识。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具有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7.1专业发展。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和专业发展的意识,了解中外特殊教育发展动态,能够结合时代发展和特殊教育发展需求制定学习与职业生涯规划。
7.2反思能力。 初步掌握反思的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在专业学习、教育教学实践中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特殊教育教学问题。
8.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具有与家长沟通、合作的体验。
8.1团队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特点和价值,参与小组学习、专题讨论、团队互助、经验分享等协作学习活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8.2沟通交流。掌握沟通交流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具有与学校领导、同事、学
生、家长、社区等沟通交流的经历与体验。
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的关系矩阵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师德规范 |
√ |
|||
教育情怀 |
√ |
|||
专业知识 |
√ |
|||
教学能力 |
√ |
|||
班级指导 |
√ |
|||
综合育人 |
√ |
|||
学会反思 |
√ |
|||
沟通合作 |
√ |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康复医学
(二)主要课程
教育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特殊儿童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康复概论、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人体解剖生理学、特殊儿童物理治疗、特殊儿童作业治疗、特殊儿童语言治疗、特殊儿童艺术治疗、手语基础实训、盲文基础实训、特殊儿童教育评估实训、特殊儿童行为矫正实训、个别化教育计划实训等
五.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
授予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六.毕业条件
本专业本科生毕业最低学分为160学分。
七.实践教学环节
序号 |
类别 |
课程名称 |
实践 学时 |
实践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课程 性质 |
1 |
课内实验教学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16 |
1 |
1或2 |
通识教育课程 |
2 |
课内实验教学 |
教育统计与测量 |
32 |
2 |
3和4 |
专业基础课程 |
3 |
课内实验教学 |
现代教育技术 |
16 |
1 |
4 |
教师教育课程 |
课内实验教学 |
学分小计:( 4 )学分 |
|||||
1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特殊儿童教育评估实训 |
32 |
1 |
3 |
专业核心课程 |
2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特殊儿童行为矫正实训 |
32 |
1 |
4 |
专业核心课程 |
3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个别化教育计划实训 |
32 |
1 |
5 |
专业核心课程 |
4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手语基础实训 |
32 |
1 |
3 |
专业核心课程 |
5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盲文基础实训 |
32 |
1 |
4 |
专业核心课程 |
6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特殊儿童物理治疗 |
32 |
1 |
5 |
专业核心课程 |
7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特殊儿童作业治疗 |
32 |
1 |
6 |
专业核心课程 |
8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特殊儿童语言治疗 |
32 |
1 |
6 |
专业核心课程 |
9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特殊儿童艺术治疗 |
32 |
1 |
6 |
专业核心课程 |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
学分小计:( 9 )学分 |
|||||
1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劳动 |
32 |
1 |
应用实践课程 |
|
2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第二课堂 |
128 |
4 |
应用实践课程 |
|
3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
2 |
应用实践课程 |
||
4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教育见习 |
6周 |
6 |
1-6 |
应用实践课程 |
5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教育实习 |
12周 |
10 |
7 |
应用实践课程 |
6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教育研习 |
2 |
应用实践课程 |
||
7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毕业论文(设计) |
4周 |
4 |
8 |
应用实践课程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
学分小计:(29)学分 |
|||||
学分合计:( 42 )学分 |
八、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通识教育课程 |
必 修 |
49 |
30.6% |
选 修 |
4 |
2.5% |
|
专业基础课程 |
必 修 |
20 |
12.5% |
专业核心课程 |
必 修 |
18 |
11.3% |
选 修 |
12 |
7.5% |
|
教师教育课程 |
必 修 |
9 |
5.6% |
选 修 |
9 |
5.6% |
|
应用实践课程 |
必 修 |
29 |
18.1% |
复合培养课程 |
选 修 |
10 |
6.3% |
总 计 |
必 修 |
125 |
78.1% |
选 修 |
35 |
21.9% |
|
学 分 |
160 |
||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特殊教育专业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共 39 分,占总学分比例为 24.4 % |
||
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特殊教育专业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共 20 分,占总学分比例为 12.5 % |
||
特殊教育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特殊教育课程学分共56分,占总学分比例为35%,其中康复类课程6学分 |
||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共42 分,占总学分比例为 26.3 % |